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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 《我在大明當邪神》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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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 《我在大明當邪神》3

【都說女人與小孩陰氣最重, 我雖然是鬼,卻也不知道什麽是陰氣。

我能感受到的怨恨,倒是男女都有。

只是因為女人和小孩被欺負的更多, 所以經常被女人和小孩吸引,或者是年幼的小女孩。

就比如這一次, 我聽到的是小女孩的哭聲。

她說:“好痛, 好痛。”

我飄到了一個黑瓦白墻的漂亮院子,聽到裏面好多好多小女孩的呼痛聲, 感覺有點奇怪。

這院子看起來很豪華,江南風情的造景, 小橋流水的風情, 來來往往的仆人都衣著華麗, 應該是個有錢人的院子,怎麽家裏的小孩還過得不好呢?】

明清時期,揚州的富商們齊齊變了臉色。

黑瓦白墻的漂亮院子,許多小女孩,許多哭聲和喊痛聲,還明示了江南和仆人都衣著奢侈,這個描述, 怎麽這麽耳熟?

【很快,我就知道了原因。

我知道了這個院子不是個什麽好地方,我聽到了管教所有小女孩的老媽媽背後稱呼她們為“揚州瘦馬”。

我還看到老媽媽跟人牙子買新的女童, 買來後給她們從小纏足, 教授琴棋書畫,一邊又在聯系富商, 準備把培訓好的“揚州瘦馬”賣給富商做妾。

我飄到了哭聲最大的柴房裏,看到了一位被打的血肉模糊的小女孩。

小女孩看到我, 並不害怕,小聲問我:“姐姐,你是不是鬼差,我是不是要死了你來接我下地府?”

我說:“我不是,我就是普通的女鬼。”

小女孩似懂非懂。

我見她看起來還不滿十歲的年紀,非常憐惜,去廚房偷了饅頭帶給她。

小女孩很好哄,吃完饅頭就開始覺得我是個好鬼。

我問她為什麽哭,為什麽絕望。

小女孩說:“爹娘把我賣了,不要我了,我明明天天幹活照顧弟弟,爹娘還是為了一貫錢就把我賣了。”

小女孩哭:“人牙子帶我來到揚州,說讓我過上好日子,結果我一來就看到媽媽把想逃跑的姐姐打斷腿賣到青樓,我就知道又被騙了。”

小女孩哭到嗓子沙啞,抽抽噎噎地說:“纏足太痛了,纏足之後腳還疼著媽媽就讓我學跳舞……我摔倒了,媽媽說我不成器,以後只能賣到青樓裏……我不想去青樓,我知道去青樓是要做妓/女,我知道被賣去青樓的姐姐沒有一個能活下來……”

我沈默了。

揚州瘦馬不是馬,是根據揚州富商們的喜好定制的“玩物”。

好一點的是做妾、做府上的樂伎、戲子,壞一點的就是賣去青樓做妓,甚至是連妓都不如的暗娼。

對於還不滿十歲的小女孩而言,被安排做妓的命運無疑是十分絕望的。】

劉徹目瞪口呆。

大漢歷經漢高祖漢高後的休養生息、歷經文景之治的韜光養晦,終於有了“牛馬盛世”。

這個“牛馬盛世”的意思非常樸素,就是牛馬增多了。百姓有了足夠的耕牛耕種,軍中有了足夠的戰馬培養騎兵去反擊匈奴。

但是劉徹依然想要更多戰馬,還想要大宛的汗血寶馬,想要讓大漢的良馬又多又好。

剛開始聽到“揚州瘦馬”這個大漢沒有的詞匯,劉徹還嫌棄,瘦馬一聽既不適合負重運輸糧草也不適合長途奔襲,誰會喜歡這樣的戰馬。

再聽到後面,劉徹表情都木了。

“富裕的院子給女孩子纏足,他們是嫌棄勞動力太多了嗎?”

非常渴望新增人口的劉徹恨不得隔空去搶人。

種地養牛不僅僅需要男人,也需要女人的!

.

武周朝,武曌的心情也沒好到哪裏去,非常厭惡。

僅僅因為部分富商的愛好,就如此折磨女子,這樣的富商和助紂為虐的人牙子、老鴇,比奴隸販子還可恨!

太平公主身為女子,還是已經有了兒女的母親,聽到那小女孩的悲慘命運忍不住想到自己女兒。

只要一想到自己女兒也遭受這樣的命運,整個人都難受起來:“這麽小小年紀被賣也就罷了,遇到好的主子也能有條活路。怎麽又是纏足又是賣身,這些人怎麽如此惡毒!”

“這纏足,武周朝絕對不許有!”武曌嚴厲下令。

那大明朝她管不著,但是在她能管得住的武周,無論如何都不允許有這種事!

【小女孩的腳經過纏足和跳舞,還沒恢覆,反而潰爛的越來越嚴重,我想帶她逃走也做不到。

院子裏的媽媽也不給她請大夫治療,我想去找大夫,小女孩拒絕了。

她說:“也許清清白白死在柴房也好,總比我未來死在青樓裏好。”

我再次沈默。

就算我能幫她帶來大夫,我能幫她過上好日子嗎?我能讓她逃走、不去青樓、也不在這個吃人的院子裏嗎?

大明有什麽地方女孩不需要纏足?大明有什麽地方女孩能過得好?

大明連公主都短命,皇妃還需要殉葬,千金小姐要割肉侍親,民間女子要纏足還要繼續織布幹活,死後的女性還可能被賣了屍骨配冥婚、可能被當做旱災元兇挖出來打旱魃!

我改變不了大明,也救不了小女孩。】

“胡說八道!都是胡說!”朱元璋暴怒,“大明哪裏有這些亂七八糟的!”

皇子們、大臣們,齊齊沈默了。

太子朱標去世時,已經殉葬了大量宮女後妃,依照陛下的風格,自己離世時明顯也要帶走一大批後妃。

割肉侍親並不是大明開始,從唐末就有少數例子,宋朝時期變得普遍,想必大明“繼承”下來也不奇怪。

纏足也是始自宋朝,元明都“繼承傳統”,洪武年間纏足女已經非常普遍,此時的命婦都要纏足,反而是不纏足的馬皇後顯得“格格不入”。

還有冥婚,那就更早就開始有,每逢亂世,甚至有人發“死人財”,專門挖屍骨賣去給人配冥婚。

至於這打旱魃,還真是明朝“特產”。

正統年間的人士比較懂。

山東大理寺右丞張驥正在給朝廷上書,介紹北方很普遍的“打旱魃”。

打旱魃分為兩種。

一種是澆旱母——某位孕婦被指認為“旱母”,就要慘遭冷水澆,哪怕她剛剛生產完,新生兒也會一起被指認是“旱魃”。還有一種是挖墳,墳墓裏的屍骨如果沒有完全腐爛,就是“旱魃”。

張驥認為此乃惡習,建議朝廷下令整改,事實上朝廷也有下令,但是沒有用。

明代不少文人都有記錄,也有上書勸諫朝廷幹預,但是到了地方很難改變。

而且究其根源,真正的原因是對女性的壓迫,自上而下對女性的打壓,讓明朝擁有各個封建朝代以來最嚴重的男女性別差,也註定這個惡習一直會持續到明朝滅亡。

【小女孩問我:“姐姐,男人們為什麽喜歡小腳?”

我是女鬼,不是男鬼,這個問題我也無法回答。

小女孩又問我:“姐姐,男人喜歡小腳為什麽不把自己變成小腳,非要讓別人變呢?”

這個問題很好,我覺得很有道理。

晉人喜歡名士風流,就自己嗑寒食散,自己裸/奔;

唐人喜歡將軍肚,就自己吃的大肚滾滾,強壯雄厚;

宋人喜歡弱質書生,就敷粉戴花,膚白貌美,精致風流。

既然如此,明人為什麽喜歡小腳就要為難女孩子?自己纏足不好嗎?

我覺得,可能是他們還沒有弄清楚自己的喜好,需要別人幫忙點醒。

作為一個熱心助人的女鬼,我決定親自去幫助他們發掘真愛。】

喜好小腳在大明的男人中,受眾非常普遍。

而剛經歷過僵屍的恐嚇,這群男人集體被嚇到了:“這女鬼又要做什麽!”

你不要過來啊!

.

宋人對天幕的解說非常不滿:“什麽弱質書生,我們書生也是文士風流,能吟詩作對,也懂兵書醫書,哪裏弱了!”

唐人對其他幾個朝代表示平等的嫌棄:“什麽名士風流,各個是病秧子。宋朝男人竟然只顧著敷粉戴花,難怪不能打。還有喜歡小腳的明人,這什麽毛病,都纏小腳去了怎麽騎馬怎麽幹活?明朝不會跟宋朝一樣弱的總在挨打吧?”

晉人覺得受到了汙辱:“誰說我們服用了寒食散就一定要裸/奔的,都怪那劉伶敗壞我們名聲!”

明人也憤憤不平:“唐人喜歡豐滿,貴婦閨秀不也是把自己吃得圓潤白胖,還用臂釧把自己胳膊上勒出肉感來!宋人喜歡柔弱淑女,不也是把公主千金都養的很文弱,宋女也纏足!憑什麽只說我們大明的男人!”

每個朝代的男人都很有話說。

事關自己名聲,大家吵吵鬧鬧,各自辯論出了各朝的“特色”。

【江南這一片,最出名的熱愛小腳的人士,屬於當地知府。

甚至不需要我去特意打聽,只看看知府籌辦賽足會的熱情、和每年都在賽足會上挑選美妾的積極,還頻頻寫詩甚至寫書讚美小腳,我就知道知府大人對小腳多麽狂熱。

所以,我首先選擇去了知府大人的府上,去幫助知府大人了解自己真正的熱愛。

但是很遺憾,知府大人身體被酒色掏空,見到我的一剎那竟然嚇死了。

我也很無奈啊,我只是來熱心助人的,怎麽無緣無故又背負了命債?

普通男人也不至於見到我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柔弱女鬼就被嚇死!】

“賽足會”也是明朝特色,一直延續到清朝。

清朝鼎盛時期,不僅有針對良家女的賽足會,也有了針對青樓女子的“花國選舉”。不過“花國選舉”不僅僅看小腳,也看才藝。

但是清朝統治者始終不允許滿族女子纏足,在旗的漢女為了選秀也不會纏足。

而且明末清初時期,女性民間習武者反清覆明。清末遭遇國難後,又湧現了一大批的女性農民起義軍,女性開始覺醒。太平天國時期,還產生了不少女將軍、女狀元、女兵等等,女性自己也開始渴望力量和戰鬥。

這也讓清朝的“賽足會”相比明朝,數量少一些。

但是在鼎盛時期,同樣非常頻繁,喜好者眾多。

揚州鹽商們聚在一起,指天罵地罵女鬼:“你還柔弱女鬼,你哪裏手無縛雞之力了!”

“你哪裏是熱心助人,明明是禍害!”

最後甚至說出“果然女人就是禍害”這樣的話語來。

愧疚是不可能愧疚的,反省也是不可能反省的,又不是他們給揚州瘦馬纏的足,即使是,也絲毫不會在意。

不痛到自己身上,就不會知道什麽才是痛。

【知府大人死了,我的任務沒完成,有些苦惱,只能飄回去給小女孩道歉。

更讓我苦惱的,是當地官員和捕快十分不負責,竟然把知府大人的幾位美妾定為殺人犯。

美妾們努力解釋她們都是纏足女,走不了多遠路也沒有那力氣,當晚根本沒見過知府大人。但是捕快們就是不聽,把幾位出身貧寒的纏足美妾全給抓入大牢。

我從小女孩那裏聽到消息後,連夜飄到大牢想要去救人。

但是已經遲了。

幾位美妾不堪酷刑折磨,屈打成招後又被獄卒輕薄,忍無可忍,選擇在監獄用裹足布上吊而死。

這一條條裹足布,裹住了她們的自由,也裹走了她們的生命。

她們從小經歷了纏足的痛苦,長大參加了賽足會,以為被知府大人選上納妾後可以飛上枝頭改變命運,沒想到最後卻被這改變命運的裹足布終結了生命。

我看著獄卒們在她們死後還在議論她們的小腳,看著他們輕浮的拖著她們的小腳把她們的屍體扔到亂葬崗,看著捕快們死了還不放過纏足女,把她們的死定義為“畏罪自殺”。

我很生氣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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